关于开展2025年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教育协会(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科技辅导员协会)、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香港新兴科技教育协会、澳门青少年科普教育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科技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增强其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继续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级科技辅导员认证
(一)省级认证机构申报
1.省级协会可申请成为省级认证工作机构,承担本省的初、中级认证工作。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须在协会监督指导下开展本地区初级、中级科技辅导员认证工作。未提交申请、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地区将纳入跨省认证。
2.申请单位须参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办法(修订)》编制认证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认证工作方案和上一年度认证工作情况(限3000字以内,并附2-3张工作相关照片;上一年度未开展认证工作的不用提交此项)报协会秘书处审核。工作方案须包括:
(1)工作目标、内容和开展地区(范围),宣传推广方式、进度安排及经费预算。
(2)认证专家委员会名单和信息(应在30人左右,委员会成员应由本地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教育专家组成。认证专家委员会中学科专家的专业领域应包括科技教育、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和环境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3)认证监督委员会名单和信息(至少3人)。
(4)初级和中级认证的实施细则,包括认证对象、报名条件(含破格条件)、认证时间、认证程序、笔试和面试的组织形式。
(5)中级科技辅导员认证如存在破格申报,须在实施细则中明确破格认证条件,提前确定符合条件名单,并在2025年认证工作启动前在认证管理平台公示。
(二)认证机构公布
协会拟于7月下旬在协会官网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系统(网址https://renzheng.cacsi.org.cn/)公布全国各地区初、中级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实施机构名单。
二、高级科技辅导员认证和跨省认证
对于未开展认证工作的地区,其科技辅导员可参与由协会组织的跨省认证。跨省认证及高级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将由协会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不仅是对科技教育工作者专业能力和职业成就的认可,更是提升其社会地位和个人成就感的重要途径。该认证有助于增强协会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省级协会应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深远意义,将其作为提升本地区科技教育水平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公平公正
为保证认证工作的公信力,所有参与认证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和程序。评审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每一位申请者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接受评估。严禁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行为,如发现“以培代认”、买卖资格或名额等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省级协会认证资格,并禁止其三年内再次申请。各省级协会应设立独立的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认证过程,确保认证结果的真实有效。
(三)积极推广
各省级协会应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动员校内外科技教育工作者参与认证工作。中、高级认证结果可作为申请成为协会会员依据。各级协会应在所举办的赛事中允许持有科技辅导员证书的校外机构科技辅导员担任学生指导教师。
(四)严格标准
为确保认证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标准,各省级协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认证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认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既定的标准和流程,杜绝任何降低门槛或变通处理的行为。同时,应将认证工作与助力“双减”政策、加强本地区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培训体系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各省级协会还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认证工作,确保其持续健康发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科
电话号码:010-68516771
电子邮箱:kjzy@cacsi.org.cn
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