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参加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13:48:38 来源:刘红伟运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18年8月14—20日在重庆市举办。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8〕5号),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可推荐申报20个项目参加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现面向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征集参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会籍在2018年8月31日前有效的协会个人会员可申报1项,会籍在在2018年8月31日前有效期的单位会员(不含理事单位会员)可推荐本单位2个项目。根据创新大赛有关规则,申报项目只能通过唯一渠道申报参赛,即申报人选择通过协会申报,则不得同时在省级竞赛申报。协会将在项目资格审核的过程中与各省级竞赛组织机构对照审核。凡通过协会和省级创新大赛同时申报参赛的项目(包括在省级创新大赛申报未入选,又以会员名义通过协会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人通过协会申报参赛资格且协会三年内不接受该申报人参赛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及申报项目须符合《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18年修订版)中《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的要求(可登陆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官网)。

2.申报项目须完整填写《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会员初评)》(可在协会网站www.cacsi.org.cn)下载。打印签字的申报书(1份)连同申报作品的纸质版材料(1份),邮寄到《中国科技教育》杂志社,同时将项目申报书和申报作品电子版发至:lunwen@cacsi.org.cn。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6日,逾期和未能按申报要求提供上述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的项目视为放弃。

三、初评结果的发布和全国大赛申报

协会将组织评委对会员的申报作品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竞赛。初评结果将在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负责通知项目作者全国大赛网络申报有关事宜和后续组队参赛等事项的说明。

联 系 人:毕晨辉   

联系电话:010-62178764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红都商务中心B1-521 《中国科技教育》杂志社

邮编:100011

附件: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会员初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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