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强化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2 15:43:52 来源:江苏省青科协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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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

《江苏省强化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局(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研制了《江苏省强化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行动计划(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部门协作,认真贯彻落实。

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

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农业农村厅 团省委

省妇联  省科协

2025年9月12日


江苏省强化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等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科学教育,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课程教学提质行动

(一)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印发《江苏省中小学STEM教育课程实施指南》,促进科学教育综合化,探索建立课内外、校内外相融通的多元科学教育课程体系。鼓励学校利用科技类社会资源,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高质量校本科学教育课程和项目。实施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探索项目式、跨学科学习,促进课堂教学提质增效。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增强科学学习的实践性和研究性。

(二)全面加强实验教学。研制科学类课程教学装备配置标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配齐配优中小学实验员,保障实验教学时间。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加强探究实验室、数字化实验室等新型教学空间建设,探索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数字化手段赋能实验教学,开发一批实验教学精品课程。鼓励将实验操作和探究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中小学生开展高质量科学探究实践。

(三)拓展科学实践活动。学校要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设立至少1名科技辅导员,结对至少1个科普功能机构。确保跨学科主题学习不少于学科教学总课时数的10%。根据省级“进校园”活动清单,开展科技类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前往科学教育场所,进行场景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拓展知识技能,体悟科学精神。

(四)深化教学评价改革。强化评价导向,注重对学生的学习兴趣、科学态度与责任、科学精神的评价,以评价改革引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坚持素养立意,丰富试题形式,增强试题的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和探究性。在全省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中,将科学素养纳入监测指标,建立全省科学教育质量发展数据库。

(五)强化教研科研支持。完善省、市、县、校四级科学教育教研体系,加大对乡村、薄弱学校的教研支持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科学教育研究中心,与中小学开展联合教研。建立全省科学教育指导专家库,打造“大中小学科学教育共同体”,定期开展省级科学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推广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及教科研部门围绕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开展科学教育专题研究。

(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倡导科普阅读,充实科学家故事及科普类图书。加强对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的指导,支持中小学生开展科学探究与工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科技知识竞赛、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等活动,提升科普类课后服务的吸引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优质的校外科技类非学科培训课程,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将科普类课后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内容。

二、科学师资赋能行动

(七)加强专业教师供给。引导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科学教师培养,建强一批培养中小学科学类教师的师范专业,提高科学类课程教师培养比例,从源头上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科学教师供给。加强各级教研部门科学类课程教研员配备,落实小学科学教师岗位编制,逐步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背景的硕士学位科学教师。开展“江苏省卓越科技辅导员培养工程”,在省级层面认定一批科技辅导员。建强科普教育专家人才库、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提升科普服务专业化水平。

(八)提升科学教师素养。将科学教师专业培训和教师科学素养培训纳入年度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各级中小学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设立一批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名师工作室。定期举办中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员)实验技能大赛。实施高校理工科学院与中小学校结对工程,建设省级大中小学科学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团队。

三、融通体系建构行动

(九)丰富科学教育资源。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和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向学生开放资源。鼓励各类科学教育场馆根据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际需求,系统化设置馆本课程,常态化开展科普教育活动。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与高精尖技术密切相关的企业支持科学教育场馆设施建设,开展科学教育“新技术新产品体验”等活动。丰富省名师空中课堂中科学教育资源,定期组织线上科学示范课、观摩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推动更多优质公益科普资源支持科学教育活动及课程教学。

(十)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建好集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实践基地、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通过“科普+”模式,打造科普宣传阵地。加强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校外科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实验区(校、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中小学生在现实生产生活环境中学习科学知识,践行科学精神。

(十一)建立院校对接机制。推动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系对接机制,组织科学夏(冬)令营等,为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共同解决科学教育相关问题。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引导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科学类专业教师和大学生走进中小学校,参与科学教育和科技实践活动,倡导联合共建创新实验室、科普站等,积极探索高中、高校协同培养优秀人才机制。

四、协同育人塑造行动

(十二)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合理规划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总体规模、设置标准、培训活动,规范审批程序,加强日常监管,防范安全风险,引导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坚持公益属性,建立健全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开展课后服务的准入、管理、评估和退出机制。

(十三)严格竞赛活动管理。严格落实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指导中小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参加“白名单”赛事,为学生搭建成长平台。指导各竞赛组织方在竞赛活动中融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科学家精神等方面教育,培养参赛学生家国情怀和献身科学精神,为参赛学生打牢科技报国的思想基础。

(十四)做好学段有机衔接。依据课程标准系统设计科学教育内容,统筹安排科学教育任务,做好科学教育学段衔接的教学研究,加强基础教育各学段科学教育课程内容与思想方法的衔接。建成100所左右科学教育特色高中,注重高中与大学科学类相关课程的联系与融合,在科学教育中强化生涯规划教育。

(十五)做好家庭科学教育。开展“科普进万家”行动,引导广大家长开展家庭科学教育和亲子科学研学等活动,支持中小学生开展科学探索创新实验。加强家庭科普教育指导队伍建设,依托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家长学校等,广泛开展家庭小发明、亲子科技小制作和家庭科教小妙招征集与推广宣传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推荐经典科普读物,开展多种形式的导读活动,打造“家门口”科学教育阵地。

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明确设区市、县(市、区)、学校工作责任,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校内校外融通联动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新格局。强化条件保障,统筹各方资金和项目,在人员配备、设施设备和专用场馆建设等方面保障到位,强化试点项目、重点任务所需资源的统筹配置。强化监测督查,把科学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内容,确保改革任务和项目规划落到实处。强化宣传引导,将科学教育纳入“双减”宣传工作重点任务,积极推广科学教育工作的有效经验,营造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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