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大赛专项奖的公告
有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大赛奖项体系,激励广大参赛者踊跃参与、积极创新,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支持科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大赛章程(试行)》相关要求,2026年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拟设立若干专项奖,现面向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大赛专项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奖设立与申请
1.大赛专项奖原则上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等机构(以下简称“设奖方”)设立,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设奖方应向主办方提出设奖申请,明确奖项名称、设奖方、奖励对象、奖励内容、评选标准与方式、资金来源及管理等核心信息。
3.所有专项奖均须经主办单位或全国组织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二、专项奖评审与监督
(一)评审方式
专项奖的评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体方式由设奖方在申请时选择,并经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1.委托评审制:由设奖方委托大赛全国评审委员会,依据大赛统一标准及专项奖特定要求进行评审。
2.联合评审制:由设奖方选派专家与大赛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方案、专家名单须事先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备案,评审过程接受大赛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二)评审流程与纪律
1.评审形式:本届大赛专项奖评选与大赛等级奖终评同步进行。专项奖参评者须参加大赛终评现场的展示答辩。
2.缺席处理:参评者因故未参加现场展示答辩,视为自动放弃专项奖评选资格。
3.纪律要求:参赛者在终评期间须严格遵守大赛纪律。如有违纪行为,经监督委员会核实,将取消专项奖评选资格并核减等级奖得分。
(三)评审监督
1.所有专项奖的评审,均须接受大赛全国评审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
2.所有涉及设奖方的宣传内容,须符合大赛公益属性,并经组委会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三、经费管理与使用
为支持大赛公益事业发展,保障赛事的规范运行,设立专项奖的设奖方须提供相应的赛事支持经费,用于专项奖奖金及相应组织工作。
1.经费标准:设奖方提交的赛事支持经费总额应不低于50,000元。该总额包含两部分:(1)用于发放给获奖者的奖金总额;(2)赛事组织工作经费及税费,其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20%。
2.奖品说明:如设奖方另行提供实物奖品,视为对获奖者的额外公益奖励,该实物价值不计入上述赛事支持经费总额中。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设立专项奖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企业等,填写本公告附件《2026年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大赛专项奖申请表》,加盖公章,于2026年9月1日前将签字盖章完备的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时,请将上述签字盖章版的清晰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kjzy@cacsi.org.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851677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
附件:2026年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大赛专项奖申请表.docx
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
2026年8月14日